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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例警示】山西中煤集团黄家沟煤业“6·15”较大运输事故案例

发布日期:2024-04-22  浏览次数:

事件:较大运输事故

时间:2023 年 6 月 15 日

企业:山西中煤集团华润联盛公司

伤亡情况: 3 人遇难、1 人重伤、15 人轻伤,直接经济损失664.32 万元

矿井概况

黄家沟煤业隶属于中煤集团山西临县华润联盛公司,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湍水头镇黄家沟村,企业性质为央企,在册人数 1005 人。矿井始建于 1953 年,投产于 1955 年,矿井生产能力 120 万吨/年。

事故发生经过

2023 年 6 月 15 日 14 时 22 分许,山西中煤集团黄家沟煤业副斜井提升机提升最后一次物料升井后,司机开启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,在井底车场等候硐室等待升井的早班下班人员 44 人陆续乘坐上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,14 时 30 分 13 秒,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载人上行运行期间突然发生驱动轮反转,钢丝绳快速反向下滑导致飞车,部分钢丝绳从托绳槽中弹出,抱索器坠落,部分乘坐人员被摔落在副斜井井筒底板、一水平井底甩车场和井底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机尾巷的交叉口处。事故造成 3 人遇难,1 人重伤,15 人轻伤。

事故发生原因

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严重失修、带病运行,其驱动部减速器输出端联轴器尼龙柱销长期未更换、磨损严重,在运行中断裂,致使驱动轮失去动力,在上行乘人侧单边载荷作用下反转;速度传感器损坏,本安操作台基准速度值设置错误,人为甩速度保护运行;安全制动力不足,安全制动器未有效制动,钢丝绳反向加速下滑飞车,钢丝绳制动器也未实现抓捕功能,造成部分乘坐人员摔落伤亡,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。

具体防范措施

(一)牢固树立“红线意识”。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坚持依法办矿、依法管矿,严格执行事故信息上报规定,及时准确上报事故,杜绝瞒报、谎报、漏报和迟报。

(二)加强井下机电设备管理工作。要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规范机电设备日常检查、维护保养和巡检等工作,确保安全保护装置完整且有效,杜绝设备带病运行。

(三)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。要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,组织开展“起底式”集中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全员教育培训,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,加强职工安全风险防范和自主保安意识教育。

(四)深入开展“用视频、反三违、防风险”活动。要构建无监控不作业、作业行为受监督的可视化监控环境,安排专人负责视频监控查违章工作,推动从业人员“上标准岗、干标准活”。

(五)规范技术服务机构行为。要强化责任意识,配齐配强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,严格遵守设备检测检验流程,加强技术服务管理和项目全过程管理,做到层层审核、层层监督、层层把关,确保出具的报告依据充分、准确可靠,依法依规做好设备检测和服务工作,为煤矿企业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。

(六)上级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职责。上要切实履行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加大安全投入,及时更换年久失修设备,大力推广先进装备,建立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监管,加大信息化、智能化的投入。(淮南市工伤预防宣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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